省教育厅:
你厅《转报兰州理工大学关于申请本科生“2+2”中外合作双学位培养项目收费标准的函》(甘教财函〔2012〕5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兰州理工大学“2+2”中外合作办学培养双学位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兰州理工大学与英国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与美国田纳西科技大学合作举办“2+2”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班学费在现行学分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8200元/生•学年,其他“2+2”项目专业学费在现行学分制学费基础上增加3400元/生•学年。
二、合作办学学费收入用于办学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三、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所定标准,按规定到省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四、本批复所定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1年,自2012年新生秋季开学起试行。对今年已入学学生要采取自愿就读原则收取该项费用。试行期间你校要认真做好教育成本核算工作,试行期满前两个月由你校重新申报正式收费标准。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