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十二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甘肃卫生计生工作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卫生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方针,坚持“用最简单的办法解决最基础的问题,用尽可能少的费用维护居民健康,走有中医特色的甘肃医改之路”和“管理机构下基层、疾控机构进医院、健康教育进家庭”以及“保健在家庭、小病在乡村、大病不出县”的工作思路,坚持制度创新,大力推行“四八排队”等医疗机构监管22项核心制度,“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卫生人口事业快速发展。2015年末,全省常住人口2599.55万人,出生率12.36‰,人口自增率6.21‰,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3.25岁,与全国平均预期寿命差距进一步缩小。全省每千人拥有病床数、每千人卫技人员数、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4.89张、4.98人、1.91人和1.84人。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5.28‰、6.40‰、15.07/10万。新农合参合率提高到98.26%。卫生总费用由2010年的295.38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569.75亿元,人均卫生费用由2010年的1153.86元增加到2014年的2199.13元,2014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提高到8.34%。
——卫生计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建立了党政主导、部门参与、全社会推动的工作机制。全省14个市州和86个县市区相继完成了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任务,卫生计生融合发展经验受到中央深化改革办公室表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效显著,在全国率先实现“一卡通”以户为单位全覆盖。全民医保体系不断健全。重特大疾病报销病种扩大到50种。在全省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建立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衔接机制,为群众就医提供多重保障。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积极进展。69个县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形成了具有甘肃特色的“315”模式:即完善3个机制(监管机制、财政补偿机制、服务机制)、发挥1个特色优势(中医药特色)、实现5个目标(即实现县级医院和有条件的省、市级医院实行全部药品的零差率销售,群众就医费用基本稳定、自费比例下降;加快防统方软件安装使用,服务质量提高、医德医风好转;服务流程合理、群众看病更方便;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提高;医疗机构得到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医疗质量显著提高,健康促进模式改革初见成效。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进展顺利,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有序推进,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实施零差价销售。在全省推行分级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患者维权体系,形成了行政、医疗机构和第三方调处共同参与的维权体系,人民调解成功率在90%以上。深化医改、食品安全、中医药发展等工作得到了中央领导、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初步缓解,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连续3年保持全国最低,群众医疗负担明显下降。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推开,服务覆盖面和质量逐年稳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进一步扩展并顺利实施。全省城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现了全覆盖,慢性病、地方病、精神病等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儿童常规疫苗免疫接种率均在99%以上,艾滋病保持低流行,甲乙类传染病保持较低发病率。卫生应急能力不断加强,组建13支省级卫生应急队伍、1支国家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和1所甘肃省野外流动医院,圆满完成岷县漳县地震等自然灾害、天水市逸夫中学演练事故和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酒泉3起人间鼠疫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完成了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全面开展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立项和跟踪评价工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80%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公共卫生、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深入开展。妇幼健康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妇幼健康指标改善明显,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渐提高。
——卫生计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二五”以来,中央和省上共投入资金52.7亿元,建设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医疗体系、卫生监督机构、重大疾病防控机构等近8700个卫生计生基础建设项目。建成连接1.8万个卫生计生机构的甘肃省卫生计生信息专网,省、市、县三级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投入4.15亿元为全省1300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了救护车,依托国家项目建设了县级急救中心,120急救体系覆盖到乡,院内重症医学科得到加强。建立了覆盖全省县乡的远程医疗会诊网络,有效解决了偏远地区群众看病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监督,成立了38个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医疗技术和医疗质量的整体水平稳步提升。武威重离子治疗肿瘤装置完成安装和一期调试。卫生计生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大力推进人才战略,加大卫生计生人才专业培训,累计投入1亿多元建成1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投入1.4亿元建立12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重点推进17个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每年选派500人到国(境)外、1500人到省外、5000人在省内进修。累计为乡镇卫生院招录大学生1.86万名,招录面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的本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099人,为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全科医生4575人,乡镇卫生院人员较5年前实现了翻番。启动实施住院医师培训工作。实施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卫生专业人员培训项目49项,培训人员324301人次。强化护理队伍建设,服务质量和水平取得长足进步。连续向非洲派遣医疗队,得到了受援国和外交部的好评。
——中医药发展取得新成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省政府签署了共建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协议,有68个县区获批创建中医先进示范县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不断加强,累计建成公立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95家,中医床位达到26336张;累计建成中医药重点专科161个。评选199名省级名中医,207名基层名中医,38个“中医世家”。综合医院和基层中医药工作全面推进。中医药深度参与公共突发事件防治,在甲型H1N1流感、岷县漳县抗震救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深入推进“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活动以及全省中医药五级师承教育工作,中医从业人员的数量(达到27235人)和质量明显提升。国家中医药局、商务部确定我省为全国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重点区域,国家中医药局和旅游局批准我省陇东南为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命名我省庆阳岐伯圣景和平凉皇甫谧文化园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武威市、酒泉市、天水市和庆城县、和政县等地中医生态园、种植园依次建设。平凉、陇南、白银等市医养结合产业起步良好。县以上医院药膳食疗产业发展迅速。积极推进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创建工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中医药合作交流和服务贸易,在乌克兰等7国挂牌成立了岐黄中医学院,在摩尔多瓦等3国成立了中医中心,培养200多名外籍中医人员。
——卫生计生精准扶贫扎实推进。认真落实省委1+17精准扶贫任务,对全省417万贫困人口因病致贫情况进行入户摸底调查。安排建设5000多个贫困村卫生室,为3400个贫困村配备了健康一体机。加强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症监护室(ICU)、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专科建设。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组织实施了800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建立城市医院副高以上职称医师到贫困地区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的机制。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
——民族地区卫生计生工作成效显著。按照“举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之力支援藏区卫生计生工作”的援藏工作思路,建立对口援藏长效工作机制,实施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累计投入藏区卫生计生专项资金近5亿元,实施了一大批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和能力提升项目,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群众健康素养。积极引导省级医疗机构的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使当地群众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有序推进。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严格落实“三个不变”的总要求,积极改革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一票否决”。有序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着力稳定计划生育队伍网络,优化配置服务资源,在县乡计生服务站所加挂健康教育所牌子,承担公卫服务、健康管理职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严格按照“四权分离”的工作机制落实国家“三项制度”。基本建成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项目资金累计超过50亿元,近千万人次计生群众受益,群众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满意度达到99%。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评选出具有示范带动力的陇家福·幸福家庭2万多户。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稳步推进,实现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
——行业作风明显好转。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制度机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分类推进工作落实制度、问题研判机制和约谈制度。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有力推动,“四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行业作风有了明显改进,医疗事故明显下降,医患矛盾减少40%左右,医患关系总体更加和谐。
第二章 困难和挑战
——深化医改任务依然艰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改革任务更加艰巨。医疗保障水平仍然较低,公平性亟需提升。医疗卫生发展更加迫切需要转变简单规模扩张的发展模式,从体系优化和结构调整中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医疗卫生资源相对不足。卫生资源相对不足,健康产业发展滞后,难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尤其是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资源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基层服务能力仍比较薄弱,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医学教育资源不足,高端人才、紧缺专业人才极其缺乏。
——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缺乏有效衔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及相互之间缺乏有效合作和协同,卫生计生发展模式和服务模式亟待转型。
——人口社会管理任务艰巨繁重。老龄化程度加重,人口抚养比持续上升,流动人口规模继续扩大,新生代农民工成为流动人口主体,人户分离严重,人口服务管理任务艰巨繁重。
第三章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统筹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人口健康素质,优化人口结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实现“健康甘肃、富民强省”的目标创造良好的卫生与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服务经济社会为宗旨,探索人人公平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实现路径,注重从绿色医学、人文医学理念出发,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促进卫生与人口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原则。重视社会医学研究,充分发挥公共卫生服务在促进全民健康素养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医疗卫生服务由“着重看病”向“防治并重”转变,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推动健康促进模式改革,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保护和增进居民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
——坚持创新发展原则。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探索破解卫生计生发展和改革难题的有效措施,创新卫生事业及相关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和方法。
——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对不同层次医疗卫生机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采取不同发展策略和指导方式,加快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等区域的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树立整体医学理念,大力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
三、战略布局
以大卫生、大健康、大医学为引领,积极开展与周边省市的卫生和人口发展协作,突出我省战略优势,发展绿色医疗。以重大项目和工程为支撑,构建“一中心、两联盟、四板块”的卫生计生服务格局中心:“兰州”医疗中心;联盟:陇东南卫生计生战略联盟、河西卫生计生战略联盟;板块:兰州,天水,平凉庆阳,张掖酒泉四个医疗卫生板块。。充分发挥省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开展移动医疗服务移动医疗服务:利用互联网、移动电话和卫星通信等技术提供医疗服务和信息。。努力打造重点医疗学科团队,组团发展、优势互补、重点突破,形成西北区域性诊疗应急专业优势。力争用5年时间打造城市“321”就医圈、应急圈“321”城市就医圈、应急圈:患者到达省级医疗机构3小时车(机)程,到达市级医疗机构2小时车(机)程,到达县级医疗机构1小时车程。和基层医疗机构“1530”就医圈、应急圈基层医疗机构“1530”就医圈、应急圈:患者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15分钟车程,到达乡镇卫生院30分钟车程。。
依托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陇东南创新区构建“和谐宜居健康陇东南”。天水加快区域医疗救治中心建设,承担紧急医疗救治任务,形成与“大兰州”相互呼应的医疗救治体系,带动陇南提升医疗急救能力。平凉、庆阳市充分利用甘肃医学院人才培养基地优势,夯实医、教、研、防基础,打造“皇甫谧针灸医疗保健基地”和“中医药师承基地”。张掖市打造宜居宜游的卫生健康城市,辐射带动周边县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酒泉市大力发展休闲养生福地,辐射带动嘉峪关,促进卫生和人口同城发展,做大做强敦煌医学研究和应用。促进武威市、金昌市医疗卫生计生一体化发展,加强医疗机构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定西依托道地中药材优势着力打造“千年药乡养生基地”,继续打好“陇药”、“陇药种植产业”、“陇派中医”三张牌,发展特色医疗、养老康复、美容保健。白银市和临夏州、甘南州融入“大兰州”医疗中心圈,发挥区域优势。
四、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普遍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持续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现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人口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奖励扶助体系更加完善,居民健康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主要健康指标明显提高。主要预期目标为:
——居民健康素质。居民健康知识基本普及,全省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4岁;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2/10万和10‰以内,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差异进一步缩小,平均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
——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80/10万以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重性精神病人登记率达到7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率达到45%以上。
——医疗服务体系。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卫生计生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人才使用、管理和评价机制,累计为农村培养1万名本土型、扎根型基层医学人才,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2?25人和2?5人以上,每万人全科医师数达到2人,卫生计生人才短缺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善。
——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以内,全省常住人口控制在2750万人以内。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下降趋势。
——医疗养老结合。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养融合机构,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第四章 “十三五”主要任务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健康甘肃促进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系统健康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科学干预,改善生活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提升健康素养。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健康素养监测网络,大力实施健康甘肃、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控烟行动等活动,健全全省健康教育网络和健康教育示范基地。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主动开展巡回健康体检服务,甄别患病人群,合理分流健康服务和医疗服务去向,加大对健康、亚健康、老年病、慢性病和隐匿性疾病的干预。普及推广养生理念,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指导重点人群学会“记录、观察、调整”慢性病,引导广大群众人人参与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疏导心理压力,实现少生病、晚生病,无病早防、有病早治,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意识,大力倡导健康生活的方式。
二、全面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队伍的建设,优化专业设备配置。“十三五”末,全省所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置达到国家要求。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促进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的紧密合作。
继续加大传染病防控力度。加强鼠疫等烈急性传染病的防控,积极推进鼠疫防控立法,全面落实鼠疫疫情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严防人间鼠疫疫情发生和传播。继续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扩大艾滋病的监测检测覆盖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规范结核病患者管理。做好重点传染病的监测、报告,提高疫情快速反应和现场处理能力。全面推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继续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做好人感染禽流感、埃博拉病毒、中东呼吸综合征等新发传染病疫情的防控,提高防治水平和能力。继续做好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等防治工作,完善监测体系。加强重点人群碘营养监测,坚持食用合格碘盐。“十三五”末消除麻风和原发性疟疾。
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重性精神病综合防治工作。全面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治,加强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积极推进精神卫生地方立法,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筛查、救治和服务管理。到2020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75%、治疗率达到60%。
扩大职业健康检查覆盖面,建立多部门联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开展城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提高水质检验能力。加强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的监测、评估工作。
(二)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协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创新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机构的专业技术指导。加强基层卫生管理者和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配备公共卫生服务巡回车辆及便携式设备,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益和质量。到2020年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三)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并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专业化卫生应急队伍,完善国家突发传染病防控队、甘肃省野外流动医院、以及核辐射与化学中毒救治基地建设,争取建立2—3个国家级市州卫生应急队伍。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与决策系统的建设,提高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实现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和发布功能。加强各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加大卫生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卫生应急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加强重大活动、节会的卫生应急保障,提高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四)加快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到“十三五”末,省、市、县三级均应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加大妇产科、儿科临床医师和保健医师培养力度,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和绿色通道建设,提高妇产科、儿科服务质量。实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0—6岁儿童残疾筛查、农村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儿童早期发展、再生育指导等子项目,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推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子项目。全面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预防工作和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工作。完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爱婴医院”创建活动,运用中医药为妇女儿童提供保健和常见病的诊疗工作。以助产、产前诊断和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为重点,加强妇幼健康监督管理。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妇幼健康服务援助工作。
(五)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现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更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统筹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到“十三五”末,基本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的问题。加快推进农村改厕进程,到2020年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探索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有效破解城镇卫生管理难题。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有效控制病媒生物传染病的传播,营造卫生整洁的人居环境。
(六)加强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进一步加强血液机构建设,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集献血、用血、志愿者招募和管理于一体的信息化服务系统,进一步提高血液质量的保障水平,建立完善的采、贮、供血体系,全面构筑血液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加强医疗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输血服务水平,促进科学、合理、安全用血。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协调献血用血机制,支持边远县级医疗机构建立储血点,保障临床用血,建立完善的县级供血体系。
(七)强化食品安全监测评估。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立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体系,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城乡特别是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扩大哨点医院覆盖率,提高食源性疾病报告率和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八)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持续推进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日常卫生监督和重点抽检,做好健康相关产品的许可和监管,继续开展“健康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持续加强放射卫生领域监管工作,全面加强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执业情况的监管,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和非法代孕行为。全面加强执法稽查工作,督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促各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规范监督执法行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强卫生政策研究,科学制定全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医药分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发展社会办医,开展分级诊疗,引导群众科学就医,保障合理用药,严格控制过度医疗行为。落实“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强化乡、村和社区“网底”功能。构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步伐,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人事和分配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强化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与医保等相关政策的衔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控制医疗成本增长率,降低卫生耗材收入增长率,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民族医)等服务项目价格,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完善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制度,推动医生合理流动。
鼓励设置市县两级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影像诊断等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验结果互认。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充分发挥医学(协)会质量评价职能和基本医保调节作用,建立质量控制网络体系,努力提高公立医院的整体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推进公立医院的发展模式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以临床路径、单病种管理为抓手,推动临床医疗服务的规范化。降低人均医疗费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四、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一)加强省、市医院内涵建设。三级医院作为省、市区域医疗中心,主要开展疑难重症的诊疗技术研究,加强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走内涵建设之路。发挥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运行效率。着重推进以重症医学、心脑血管、妇产科、儿科、肿瘤防治、骨伤康复、精神卫生为重点的专科建设,树立中西医结合的整体观念,打造在西部地区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特色医疗卫生品牌。建立一所省级口腔医院。加快武威、兰州重离子治疗肿瘤项目建设。
(二)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接受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重点加强儿科、妇产科、急诊科、麻醉科、精神科、病理科等薄弱学科建设;县级中医医院重点加强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调动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改变运行机制,配备适宜设备,扩大县级医院病种覆盖面;加强目标管理和考核,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慢性病、老年病专科医疗机构。
(三)加快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的功能定位,实现全省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乡镇卫生院按标准配备全科和专科医生。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二级医院的分工协作机制。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硬件条件。在城镇化进程中同步规划建设改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持续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引导专家、就医、资金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强化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急诊急救、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水平。全面推进财政经费定项补助,落实收入分配制度,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积极推进基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17年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60%以上,居民续签率达到85%,2020年签约服务覆盖每个家庭。创新基层医疗机构编制管理,明确法人主体地位、用人自主权、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基层机构运行机制,落实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制度。稳定村医队伍,提高村医待遇,建立村医退出机制,加强村医后备人才培养,确保50%的村卫生室有一名助理或执业医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
(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定位分工,全面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逐步健全保障机制,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形成,力争90%的病人在县域内实现首诊。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
(五)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坚持院前救护和院内救治相结合,实现院前、院内一体化救治流程的无缝隙链接。建立院前急救运行保障机制,优化急救资源配置,完善基础设施和车辆配备,形成市、县、乡三级医疗急救网络,确保急危重症病人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加强急救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医疗救治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各级“120”调度指挥中心建设和信息平台联网建设。大力开展红十字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和进农村”,到“十三五”末,全省接受初级救护培训的人数力争达到全省总人口数的4%,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六)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向专科医疗、康复养老、高水平、专业化方向发展;加强医养结合及护理院建设,适度发展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逐步实行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促进医疗服务市场有序、公平竞争,促进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到2020年,社会办医院床位数不低于总医疗床位数的20%。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经营目的的监管,规范其医疗行为,引导其健康持续发展。
五、全面发展中医药事业与相关产业
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建设,每个市州设置1个市州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下同),每个县级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未设置中医类医院的县在县办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或民族医科室)。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诊所。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全面推进中医药工作。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所有综合医院、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力争建成150个省级以上中医药重点专科。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中医药院校开展早期临床实践与案例教学。持续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和中医药五级师承教育工作,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骨干医师培训等工作,继续做好名中医和中医世家评选工作。强化中医药科研工作,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深入推进民族医药工作。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养老、康复等服务,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认真实施《陇东南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总体规划》。大力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对外交流,积极创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支持相关健康产品研发、制造和应用。
六、推动“一带一路”医药卫生合作交流
按照“一带一路”重大战略部署,大力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的中医药合作。积极推进驻国(境)外岐黄中医学院、中医中心项目合作。坚持“以文带医、以医带药、以药带商”,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带动甘肃中医药产业走出去。进一步拓宽对外交流合作渠道,加强与国(境)外知名医疗教学机构的合作,加强双边人才培养、技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搭建服务平台,大力实施医疗卫生人员赴国(境)外进修培训工作。做好援助马达加斯加医疗队工作和援助摩尔多瓦中医中心技术合作项目。
七、全面推进健康精准扶贫
加强贫困村卫生室建设,2017年实现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加强贫困地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待遇,强化培训。逐步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2020年平均每个卫生院达到5名以上。完成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积极促进远程医疗诊治和保健咨询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和机制,每年选派3000名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县级医院医师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报销比例,门诊统筹覆盖所有贫困地区。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和救助对象范围。采取倾斜措施,实施贫困地区健康甘肃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八、加强藏区和其他民族地区卫生计生工作
继续实施对口支援藏区和其他民族地区卫生计生工作,深入推进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加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人才培养特别是藏区本土医疗人才培养力度,完善人才工作机制,逐步提高医疗服务保障水平,免费为民族地区群众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提升藏区及其他民族地区的医疗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九、重点推动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经办管理。按照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要求,积极构建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补偿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完善新农合网上监管体系,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做好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民政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建立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政府对因病致贫的城乡居民提供医疗救助保障,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十、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理顺药品价格。在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全省范围内县及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选择使用基本药物。到“十三五”末,所有的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所有药品(除中药饮片外)全面实现网上采购,药品平均配送率达到95%以上。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逐步实现药品采购平台与人口健康区域化平台的对接。
十一、增强卫生和人口科技创新能力
围绕国家和我省科技战略需求,积极争取重大传染病防治、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卫生行业科研项目。以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疾病和重要卫生问题为重点,力求在鼠疫防控、中医药等部分优势领域有所突破。加强医疗卫生科研,推动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培训基地建设。构建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国际化复合型人才流动与引进,推动针灸和中医药走向国外,引进国外先进医疗技术。重点推动以现代生物关键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创新医学科技产品的开发及产业化,推进我省生物医学产品的国际化进程。加快兰州国家级生物产业基地和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做大做强陇药产业。支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和老中医药专家医术经验传承工作,推进中医科研成果的开发、转化。
十二、加快卫生和人口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严格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准入制度。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转化,加强村医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学历层次,到2020年,累计为农村培养1万名本土型、扎根型大专以上基层医学人才。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临床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医学教育和在职培训的功能,落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接受3个月以上的半脱产培训并实现全覆盖。实施师带徒、面对面、点对点、手把手师承式培训,并做好考核。每个县建立一所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基地,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儿科、妇产科、乡村医生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
加大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卫生学校升级为卫生职业学院。鼓励高等医学院校预防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公共卫生及计生机构工作,提高人员学历水平。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人员培养体系,推进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认真落实护理岗位管理制度,加强专科护士培训,充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提高护理人员待遇。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到2020年,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有新进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均需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公立医院完善全员聘用制,确定合理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和聘用条件。重点加强妇幼保健、产科、儿科、精神病、急诊急救、老年病专业人才的培养,大力加强医学学科和专业团队建设,推进学科带头人培养。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城市大医院优秀人才到县乡医院、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边远山区、农垦团场和养老机构执业,提高其工资报酬和待遇,在职称评定方面给予支持。
十三、加快提高人口健康信息化水平
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规范标准、资源共享,多方投资、分级负责,建立覆盖全省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系统,并逐步实现与社保、医保等数据共享和交互,促进人口健康信息惠民工程建设。加强省级及市州卫生信息中心建设。实施居民健康卡工程,推广应用居民健康卡,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整合预防、妇幼、保健、医疗、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科研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推进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分析、开发和利用。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卫生监督执法信息报告系统,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扩大新农合信息系统联通范围,推动异地就医费用及时结报。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依法保障卫生和人口数据网络安全。2017年兰州地区三级医院实现病人诊疗信息互联互通;2020年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市域内县级医院实现互联互通,全省每个居民拥有一张终身使用的居民健康卡,与“智慧城市”建设相衔接,建成互联互通的全省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卫生计生一网覆盖,居民健康卡一卡通用,政府和社会资源融合。
十四、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健康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高度重视医养有机融合,推动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数据的无缝对接。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100%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100%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
十五、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坚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坚持卫生与人口工作融合发展,提高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公共服务水平。引导和鼓励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合理按政策生育,为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实施“金人工程”,探索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参与、各负其责的人口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实时掌握出生人口信息,继续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趋势,及时监测人口变动。
十六、着力巩固计生服务管理成果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计生服务管理工作,创新体制机制,推进部门协作,建立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协助的区域协调机制,由现居住地将流动人口纳入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体系。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稳定机构队伍,保障基层计生人员报酬。推进生育服务制度改革,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提高计生工作社会满意度。健全全员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大力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全面深入推进“陇家福”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计生特殊家庭扶助保障政策体系,帮助解决在养老照护、医疗健康、生活扶助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奖励扶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建立独生子女户和农村二女户家庭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无子女及独生子女家庭父母60岁以上的养老津贴制度、计划生育家庭高龄老人养老服务制度。
第五章 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卫生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政府职责,坚持卫生计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统一整合卫生计生管理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提高行政效率。强化规划的权威性,整合卫生资源,理顺管理关系,实行属地化管理,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卫生和人口发展模式。
二、强化资金投入保障
各级政府要明确责任,建立健全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和谐发展的政府投入机制。要探索政府购买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政府投入方式,并探索利用社会资本促进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制转变和效率提高。坚持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的公益性,完善政府卫生计生投入机制,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投入政策。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资金和项目要坚持向各市州级医院、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倾斜,向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等倾斜,重点扶持传染病医院、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医养结合医院、老年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和中医(民族医)专科医院,并在立项、土地划拨方面给予支持。积极探索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财政补助政策。要切实保证公共卫生机构和重大、重点传染病防治经费投入。
三、完善体制机制保障
省卫生和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对全省卫生计生资源包括机构、设备、床位和卫生计生人力等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监督、统一管理。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对卫生计生事业的管理。完善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体系,以全员人口信息为基础,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构建人口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的作用,积极推进“县乡服务一体化”,增强服务能力。深化开展“健康甘肃”、区域卫生和人口协同发展等重大课题的研究,为加快全省卫生和人口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协调新闻媒体发挥宣传先导作用,全面宣传党的卫生和人口工作方针政策,积极、客观、公正宣传报导卫生和人口改革新亮点、新成效,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健康甘肃建设,倡导和谐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开展早期健康教育,积极促进人口健康、家庭和谐、社会进步。构建网络宣传平台,加强远程宣传教育,丰富主题宣传。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在全社会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唱响卫生和人口行业主旋律,传导卫生和人口行业正能量,努力营造我省卫生和人口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行业监督管理
以卫生和人口改革与发展各项工作为中心,全面加强行业法治化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公立医院文化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和计生服务关系。规范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行为,以医德医风建设为主题,以提升行业文明程度为目标,加强职业道德宣传和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健全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工作机制,严惩商业贿赂行为,推行政务公开。继续加大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遏制收受回扣、红包和乱检查、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九不准”规定。继续执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四个排队”、“八个排队”制度。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各医疗机构加强对门急诊、病房等重点科室安全保障,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
六、完善规划实施管理
各市州要制定本区域卫生人口规划,把卫生和人口工作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发改、财政、人社、教育、民政、卫生计生等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建立目标考评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实行倒逼机制,严格绩效考核。尤其是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要进行量化考评,考核内容侧重于基本、基层、公益性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大考核结果的应用和评价,确保“十三五”规划中的各项重大项目、约束性指标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