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关于上报<甘肃省灵台县达溪河新集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平发改农经〔2014〕732号)、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上报<甘肃省灵台县达溪河新集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的报告》(甘投评审〔2015〕104号)及相关支持性文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可研报告,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任务
工程任务是在泾河二级支流达溪河上修建新集水库,向灵台县工业园区(煤电化工循环经济园区)提供工业用水,兼顾达溪河下游0.8万亩灌区灌溉用水,
二、工程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新集水库1座,总库容3218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115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065.10米,主要建筑物包括左岸混凝土坝(混凝土重力挡水坝及河床泄洪排沙建筑物)、混凝土坝与均质土坝连接段、右岸均质土坝等。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关于<甘肃省灵台县达溪河新集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批复》(甘水资源发〔2014〕62号),水库年平均供水量1097万立方米,其中向煤化工基地年平均供水量896万立方米,向达溪河灌区年平均供水量201万立方米,供水保证率分别为95%和50%,取用水指标在平凉市2020年和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内统筹解决。
工程等别为中型Ⅲ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消能防洪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121952万元,其中资金本100370万元。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多渠道筹措解决。
四、工程招标方案
根据《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监理等单位的选择和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的采购,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工程建设运行管理
平凉市灵台县新集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前期工作、建设及运行管理。
接文后,请认真研究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查意见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落实黄委会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补充工程水文、地质工作量,复核库区塌岸预测成果,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做好混凝土坝与均质土坝的连接设计,深入研究混凝土坝与土坝连接面集中渗流问题,进一步完善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方案。在此基础上,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加强地勘工作,坝址区河床部位勘探点布置要加密、加深并进行压水试验,对坝址区第四系粉质壤土层进行地震液化初判,论证坝基及坝肩软弱夹层分布情况并对其物理力学性质进行评价,复核工程需水预测成果,并积极落实工程建设各项准备条件,以促工程早日建成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