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强化社会管理,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以促进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一、加强公共安全建设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快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支撑、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重点危险源监控等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2015年,全省亿元地区生产总值死亡率下降36%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5%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7%,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10%以上。
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实施分级管理,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地方应急预案。强化公共场所应急体系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
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公共安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多种调解方式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和完善矛盾排查、信息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体系,努力预防和化解各类公共危机。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发展壮大专职群防群治队伍,大力推进科技防范,落实社区警务,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创新社会管理
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工作,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社会管理创新指标体系,加强对流动人口等管理,切实提高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管理能力,综合治理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合社区资源,鼓励和引导卫生、科技、劳动、教育、法律等服务进社区,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努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困难家庭人员在社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继续推进社区工作者制度。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严格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实行村级重大事务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农村事务管理和保障机制,促进公共资源向农村延伸。
构建统一规范的社会诚信体系。加强全社会诚信教育,树立并弘扬诚信的文化和价值理念。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为重点,建立健全征信及信用监管平台,打造诚信甘肃。围绕信用信息的征集、管理和使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政府监管和市场监管,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企业与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加强金融、工商、税务、市政公用等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联合征信平台。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中介和社会组织行为,积极推行信用档案记录和管理,建立行业违信惩戒制度。
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执行人大的决定、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广泛征求各类咨询机构、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建立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
实施依法治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立法工作,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利运行监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