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省计划改建新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50万户以上,70%的行政村有1座卫生公厕,同步开展粪污处理,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粪污清运设备。选择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的村整村推进户用卫生厕所改造,示范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常住农户的85%以上。
二、奖补政策
省财政安排3亿元奖补资金,市县加大资金投入。根据计划先预拨部分资金启动改厕工作,在厕所改建新建完工并经县乡逐户验收、市州复验、省上组织第三方评估和抽查后,落实奖补资金。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先拨付到市州,市州按要求配套后,再下达到县市区。主要用于:
(一)改建新建户用卫生厕所。按照“市县为主、省级奖励”的投入机制,鼓励市县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合相关资金加大投入,支持农村“厕所革命”。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与县级实际工作成效挂钩,对年度工作突出、效果明显、资金保障较好的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厕具、厕屋建设、土方工程等。发动群众投工投劳自建。
(二)行政村卫生公厕。全面摸清行政村底数,支持没有公厕且有需求的行政村新建卫生公厕,已经建成的改造提升,满足群众基本需要。新建卫生公厕主要选址在村级活动阵地、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使用率高的场所。对乡镇街道所在地行政村和其他行政村新建卫生公厕纳入奖补,新建不足部分、改造提升公厕由市县统筹解决。
(三)粪污清运设备。在新建改建户厕、公厕的同时,同步开展粪污处理,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粪污清运设备。
(四)技术培训。各县市区要按照先动员、再培训、后改建的原则,对改厕农户进行厕屋建设、设备安装、日常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三、技术标准
因村因户施策,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城镇、城郊污水管网覆盖到的农村,推广水冲式等无害化卫生厕所;川道地区、群众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推广三格化粪池式、双瓮漏斗式等无害化卫生厕所;干旱山区、高寒地区及偏远、居住分散的村庄,推广卫生旱厕。
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国家规定制定《甘肃省农村改厕技术指导手册》,各地指导群众严格按此改建卫生厕所,厕屋达到卫生要求,整体结构完整,室内清洁、无粪便暴露,基本无臭、无蝇;水冲式、三格式、双瓮漏斗式、双坑交替式等卫生厕所的厕具质量合格,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粪便达到无害化卫生要求,对环境不造成污染。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1—4月中旬)。牵头部门制定技术标准,下达年度改厕计划;市、县制定具体方案,分解任务。
(二)业务培训(4月下旬)。省级重点培训市县两级农村改厕指导人员,市县重点培训乡村两级农村改厕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及改厕农户。
(三)组织实施(5—10月)。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抓市州、市州领导包抓县市区、县级领导包抓乡镇、县级部门和乡镇领导包抓行政村、乡镇干部包抓农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市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农村改厕工作基础信息资料,对改建新建的农村卫生户厕、公厕逐一建档造册,指导农户科学合理选择改厕模式,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省住建厅指导抓好村卫生公厕新建及改造工作,省文旅厅抓好旅游景区公厕建设。
(四)评估验收(11—12月)。按照县市区验收、市州复验、省级组织第三方评估和抽查的程序,组织开展评估验收。
(五)兑现奖补(12月)。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根据评估验收结果,商省财政厅兑现奖补资金。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实施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长效运行维护。原则上每个整村推进改厕的行政村安排1个以上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岗位,专门负责农户厕具维修、粪污清运设备管理、厕所粪污抽运等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县市区政府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有偿服务标准。
(二)严格资金管理。严格奖补资金管理,加大资金监管审计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并接受干部群众、社会各界监督。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公示厕所革命的政策措施、改厕模式、技术标准、资金补助办法等,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厕所日等主题活动,宣传引导群众,培养健康文明的厕所文化,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