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州发展改革委(工信委):
为掌握全省国家级及省级开发区2016年发展建设情况,发挥考核机制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各开发区加快发展,按照《关于全省开发区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甘办发〔2016〕2号,简称《意见》)和《推进开发区跨越发展考核办法》(简称《办法》)要求,现就全省开发区2016年度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方式
开发区工作考核采取开发区自查和考核组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开发区自查
各市州开发区主管部门(发改委、工信委、招商局)按照《办法》和《意见》要求,组织本辖区内各开发区管委会抓紧开展自查工作,认真填写“开发区考核基础数据表”、“开发区入驻企业情况调查表”,并完成“自查报告”,全部材料由市州开发区主管部门、统计局双方对其真实性组织审查并确认盖章后,于2017年3月1日前统一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开发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办公室邮箱)。
(二)考核组核查
根据各开发区“开发区考核基础数据表”、“开发区入驻企业情况调查表”、“自查报告”和市州出具的确认意见,结合各开发区2016年统计工作情况,省开发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对全省开发区2016年度工作进行全面现场考核(现场考核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二、考核工作时间要求
开发区自查时间:2017年2月10日-2017年3月1日。
请各市州开发区主管部门及各开发区管委会按照以上要求,抓紧组织开展自查和审核工作。考核结束后,省开发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考核情况,起草形成《全省开发区2016年度工作考核报告》报省开发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三、其他事项
(一)为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发展机制,进一步激发开发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省委、省政府于2016年初印发了《意见》。《意见》明确了开发区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重点工作,提出了《甘肃省开发区动态管理办法》,请各市州开发区主管部门和开发区及时学习和贯彻文件精神,结合《意见》要求与《办法》,做好自查和考核准备工作。
(二)请各市州开发区主管部门督促各开发区抓紧补充全省开发区信息管理系统中2016年度一至四季度统计报表,未完成填报任务的开发区将直接取消参加考核资格。
(三)以上通知内容及附件电子版可登陆省开发区工作QQ群共享下载。
联 系 人:苏延敏 联系电话:0931-4609152(兼传真)
电子邮箱:gskfqb@163.com
附件:1.开发区2016年度工作自查报告提纲点击打开链接
2.开发区2016年度考核基础数据表点击打开链接
3.开发区入驻企业情况调查表点击打开链接
省开发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