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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报送2012年度省重大项目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2-25 13:36:31
甘政重大〔2011〕4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重大项目在促进甘肃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根据《甘肃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甘政发〔2010〕94号)的规定,现就推荐报送2012年度省重大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我省境内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省内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特色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重大项目,重大产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项目,重大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项目,其他对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的项目。
(二)基本条件:《甘肃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申报条件和《2012年度省重大项目选择指导目录》(见附件1)规定要求的具体条件。
(三)类别划分:重大项目按行业共分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社会事业、工业、城建、服务业、资源节约等,每类项目按实施进度分为续建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预备项目3种。续建项目是指上年度在建、当年继续建设的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是指当年能够完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的项目;预备项目是指按照国家、省上有关规划和计划,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争取当年内开工的重大项目。
二、推荐报送程序和时限
(一)项目建设单位填写《2012年度甘肃省重大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简称《申请表》);暂无业主的项目由市(州)政府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直接填报。
(二)项目所在地市(州)政府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查,对同意推荐项目的《申请表》加盖公章;同时,认真填写《拟列入2012年度省重大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简称《汇总表》)。
(三)项目所在地市(州)政府、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省政府重大项目办(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综合楼1010室,邮编:730030),电子版请发至省政府重大项目办邮箱:gszdxmb@163.com。项目规划、环评、用地、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手续已完成的,请将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各附一份。
(四)《申请表》和《汇总表》及填写要求,请从“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重大项目建设>专栏”下载,填写时请不要改变表格格式。
(五)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全面填写《申请表》内的相关数据,特别是对项目名称、总投资、建设规模、资金构成、建设年限等原则上要按照已批复的内容来填写,同时详细填写2012年度项目形象进度、年度计划投资、重要时间节点等建设目标任务,并与上级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对一致。
(二)各市(州)政府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项目选报工作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全省或本地区、本行业实际,与“十二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全面衔接,认真筛选推荐省重大项目,在项目报送前要主动与有关方面充分沟通,尽量达成一致意见。
(三)各单位推荐报送的项目原则上要符合《2012年度省重大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的规定条件。不在指导目录范围内的项目,要充分说明理由。
(四)请务必在《申请表》、《汇总表》表头位置注明表格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陈丽娟、张 博  0931-4609200(兼传真)
工作邮箱:gszdxmb@163.com
 
附件:1、2012年度省重大项目选择指导目录
   2、拟列入2012年度省重大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3、2012年度省重大项目申请表
 
填表要求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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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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