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厅《关于申请调整甘肃省人才中心收费标准的报告》(甘人社函〔2011〕455号)收悉。根据机构改革中省编委核定省人才中心的职能,主要从事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等工作,鉴于职能变化相应的服务收费项目需重新核定。经研究并依据成本监审结论,现将甘肃省人才中心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请按附件规定执行。
二、省人才中心开展人事代理等服务项目收费时,要坚持谁委托,谁付费,自愿有偿的原则。单纯保存人事关系档案的大中专毕业生等,根据甘发改收费〔2011〕2263号文规定不得收取费用,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拨付。对下岗失业人员凭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免收相关费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企业改制、破产、兼并等过程中的相关代理业务不得收取人才服务费。
三、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收费标准,并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你厅要督促省人才中心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向用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并向社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甘价费〔1995〕220、〔2004〕390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甘肃省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收费标准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24日
附件
甘肃省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收费标准
序号 号 |
收费 范围 |
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一 | 人 事 代 理 | 调档服务 | 人.次 | 20 | |
代办户口 | 人.次 | 50 | |||
代办身份证 | 人.次 | 20 | |||
补办户籍卡 | 人.次 | 5 | |||
代办住房公积金 | 人.次 | 50 | |||
代办职称考试报名 | 人.次 | 20 | |||
代办职称评审(分高、中级) | 人.次 | 200 | |||
初级职称定职 | 人.次 | 100 | |||
代办职称考试报名 | 人.次 | 20 | |||
代办计划生育指标 | 人.次 | 50 | |||
代办转正定级手续 | 人.次 | 50 | |||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 |
人.月 |
12 |
包括代办个人医疗保险、养老金、失业保险及组织关系手续等。 | ||
灵活就业人员委托人事代理 |
人.月 |
10 |
包括代办个人医疗保险、养老金、失业保险及组织关系手续等。 | ||
人才引进服务费 | 人.次 | 自定 | |||
流动人员调往外省服务费 | 人.次 | 600 | |||
二 | 人才服务 | 高等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定 | 人.次 | 800 | |
四 | 就业指导 | 人才培训 | 人.期 | 自定 | |
五 | 资料费 | 表格、资料费 | 份 | 按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