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要求,试验区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大机遇,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基本要求,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着力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投资贸易合作,发展外向型产业,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把试验区建设成为中老战略合作的重要平台、联通我与中南半岛各国的综合性交通枢纽、沿边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和睦邻安邻富邻的示范区。试验区建设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务院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印发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并加强综合协调,对试验区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适时开展阶段性总结评估,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