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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9-29 08:47:57
  一、发展环境
  “十二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创新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科技创新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战略核心地位显著提升,甘肃科技创新对各领域支撑日益凸显。2011-2014年,R&D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6.58%,2015综合科技进步水平居全国第18位,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3%。科技投入持续加大,通过20亿元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的开放运作,财政效益进一步放大。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逐步健全,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达到61.6%。万人研发人员投入10.5人·年,两院院士19人,领军人才1008人,培育了一批创新优势明显的人才群体。科研基地和平台建设效果显著,截止2015年,省内各类创新平台达575个,各类各级科研院所132家,拥有国家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0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国家高新区2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8个、高新技术企业320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59件,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19件。技术市场合同交易额达到130.31亿元。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入,系统推进了科技创新组织模式、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科技奖励制度、人才评价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创业环境持续完善,积极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构建了一批综合性创业服务平台,形成了“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孵化链条。实施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3510”行动,将改革创新与试验发展紧密结合,形成具有创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区域性创新平台。修订和出台了一系列科技政策,创新政策体系日趋完善。科技惠民进程步伐加快,实施科技惠民示范工程项目,建立了一批民生科技综合试验示范基地。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通过多层次科技研发合作、技术转移合作、技术创新联盟、国际学术会议等形式,科技合作交流深层拓展。
  “十二五”时期,甘肃科技发展总体水平达到西部平均水平以上,主要目标实现程度达到94.06%,是改革开放以来完成最好的一次。但甘肃科技创新发展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较弱,人才、资本、技术、知识自由流动的动能较差,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效率较低。自主创新能力依然以外援性为主,内生性和竞争性创新能力缺乏。经济与科技对接、产业与创新成果对接、现实生产力与创新项目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与其利益收入对接的自觉性尚未形成。产学研之间的耦合度只有三成,高校和科研机构实现产业化和规模效益的成果不足一成,R&D人员居全国倒数第6位,52.7%的企业没有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能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尚未有效建立。
  “十三五”期间,甘肃省面临着由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向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由规模快速扩张向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转变的重要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的依赖日益加深,迫切需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助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形成经济转型、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协同推进、良性互动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甘肃作为西部内陆欠发达地区,正处在传统产业的转型期和升级期、新兴产业的成长期和聚集期,经济结构的矛盾比较突出。2015年,甘肃全年实现生产总值6790.32亿元,人均生产总值26165元,城镇化率43.19%,工业化率26.19%,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4.06∶36.74∶49.20,第三产业比重连续两年超过第二产业,但是成果转化与工程化能力薄弱依旧是制约我省创新效率的重要因素。按照国际工业化阶段和经济周期理论,甘肃处于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过渡的阶段特征明显,投资拉动与创新驱动两种力量并存。因此,“十三五”时期甘肃将进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窗口期、科技体制改革的攻坚期、创新要素聚集的发力期。

  二、思路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按照中央“科技三会”部署,围绕“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培育国际创新竞争合作新优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促进科技经济有机结合,加快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在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创新型企业和新兴产业成长,形成竞争新优势。聚集创新资源和人才资源,促进科技成果区域转移和快速转化,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让科技创新成为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突出问题导向、产业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效率导向,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升级”的战略主线,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1.普惠原则。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提高面向创新全链条的服务水平,降低政策门槛和准入成本,构建普惠性的创新支持政策体系,为各类创新主体松绑减负、清障搭台。
  2.协同原则。在科研布局、资源配置、创新组织等方面进行改革,加强各类创新主体间合作,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构建多主体协同互动与大众创新创业有机结合的开放高效创新网络。
  3.精准原则。精准对接市场需求,精准投放科技资源,精准评价创新绩效,集聚集约集成发展。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布局科技项目,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跃进。
  4.法治原则。努力实现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不断完善区域特色科技创新地方法规政策体系。健全科技决策、项目执行、创新评价相对独立和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
  5.开放原则。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深度融入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新布局,打造面向“一带一路”开放的创新共同体,深度开展合作与交流。
  (三)总体思路。
  1.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相融合。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在关系区域发展的战略必争领域、科技发展前沿实现重大突破,提升产业层次,提振经济质量,提高发展效率。
  2.研发机构与产业需求相融合。建立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投融资机构的会商机制,引导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构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大科研机制。
  3.研发活动与成果转化相融合。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构建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原始创新、制度创新等相融合的大创新生态系统。
  4.科技人员与激励机制相融合。健全科技人员双向流动机制,优化人力资本配置,提高横向和纵向流动性。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营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创新环境。
  5.创新驱动与市场发展相融合。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健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
  (四)发展目标。
  1.战略目标。
  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大幅跃升,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取得实质进展,科技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和决定性成果,实施“六个一百”企业技术创新培育工程,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力争综合科技进步水平进入全国17位以内,迈进创新型省份行列,有力支撑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2.具体目标。
  (1)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围绕影响和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关键性重大问题,突破束缚创新的制度藩篱,推进科技组织、评估评价、企业创新、科技投入、创新治理、法制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建立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深化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和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科研运行管理机制,形成高效的研发组织体系,进一步突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
  (2)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创新投入总量达到500亿元,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1.5%,研发500个左右新产品。重点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进入国内先进行列,优势领域技术水平跻身国际先进水平。
  (3)支撑引领能力显著增强。创新体系更加协同高效,落地转化1000项左右重大成果。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例达到75%,科技重大专项产学研耦合度达到50%。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创新型企业、商标品牌和技术标准。
  (4)创新人才规模与质量大幅提升。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800人,选拔科技领军人才1500人,建设50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团队,重点引进一批提升产业层次或填补产业空白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5)创新创业环境不断完善。区域特色创新体系基本建成,创新治理水平大幅提升,激励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特色智库体系建设完善,建设500个特色科技平台、创新高地、转化基地和各类创新战略联盟,建设100个众创空间。

  三、重点部署
  实施“14610”重点部署计划,推进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提升4个现代产业创新集群,完善6个科技创新示范区,实施10大科技创新工程。以创新要素的集聚与流动促进产业合理分工,推动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整体提升。聚焦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促进跨越式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和主导力量,充分动员和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力,激发调动市场主体创造新的动能。发挥创新主体功能区作用,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驱动经济社会持续创新发展。
  (一)区域布局。
  立足于我省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为核心,以现代产业创新聚集为优势,以区域特色优势发挥为示范,推动产业技术体系创新,提升现代产业创新集聚区优势,完善科技创新示范区功能。
  1.推进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依托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整合政策资源和创新要素,打造创新核心区域。实施《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发展规划(2015-2020年)》,推动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全面提质增效。推进“三大计划”、“五大工程”、“十项改革”落地,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资源配置、产业优化升级、科技合作交流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深度融合,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驱动力的巨大潜能,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围绕甘肃产业发展特色和空间布局,以兰白核心区为支撑,跨区域整合创新资源,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以点带面、以面建区、试点示范,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多元支撑的创新驱动发展格局,推动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跨区域协同创新。
  2.提升现代产业创新集聚区优势。加快科技产业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领产业集群发展。按照区域化、规模化、配套化原则,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产业向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以及工业集中区集聚;改造提升县区工业集中区,支持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集约集团发展。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平台作用,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完善酒嘉、金武、天水、陇东4个现代产业创新集群,推进各类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
  3.完善科技创新示范区功能。依据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充分考虑各地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容量和承载力,坚持差异化定位和协同化发展,发挥重要节点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着力构建特色鲜明、分工协作、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打造区域科技创新示范引领高地,增强科技创新发展的辐射带动功能。加快6个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突出科技创新创业特色,建设张掖科技创新创业示范区;加强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建设甘南黄河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和高寒特色农畜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区;探索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建设临夏清真食品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区;推进现代农业科技融合发展,建设定西马铃薯中药材科技创新示范区;创新特色农业发展新格局,建设陇南特色农产品科技创新示范区;弘扬丝路文化和绿洲文化,建设敦煌文化科技创新示范区。
  (二)科技创新工程。
       围绕科技区域布局,全面统筹科技资源,以产业引领、平台建设为抓手,纵横交错、点面结合,在关系全省整体建设和长远发展的重点领域强化部署,实施十大科技创新工程,成为引领技术创新的“发动机”、引领产业创新的“新高地”、引领制度创新的“源动力”。

  四、着力实施科技重大专项
  围绕全省战略目标,统筹创新资源,在重大战略任务、共性关键技术、重要民生改善、重点产品研发等方面集中力量,实现产业化突破。“十三五”期间,继续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同时部署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重大科技项目,形成梯次接续的项目布局,创新重大专项组织模式,探索新的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科技重大专项。
  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在特种钻井、热交换、物料干燥、新型煤化工、高低压电器、有色冶金等方面实施7项科技重大专项,研发具有全局影响、带动性强的共性关键技术,提升区域传统产业综合竞争力。
  围绕新兴产业培育,在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检验检测、文化保护等领域实施18项科技重大专项,部署新兴产业前沿关键技术研究,开辟新的产业发展方向。
  围绕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提升农业品质,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8项科技重大专项,支撑农业高效、安全、节约、可持续发展。
  围绕民生,在人口健康、城市交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领域实施4项科技重大专项,突破一批关键性技术,加强应用示范,为保障民生安全提供支撑。
  (二)部署长远重大科技项目。
  面向2030年,选择一批面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眼于甘肃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科技项目,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跨区域借力借势,力争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公共安全等重点方向有所突破。
  1.工业领域。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等领域,部署企业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产业化项目,并择优支持一批科技服务机构。
  2.农业领域。支持生物育种、现代种业、农业装备、农产品生产与质量安全、中药材等重点领域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化集成,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平台、农村信息化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3.社会发展领域。支持人口健康、生态环境、文化传承、循环经济、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科技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加大科技惠民力度,建设创新平台,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五、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
  深入贯彻“互联网+”行动、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提升产业装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完善产业体系。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构筑引领发展的支撑基点。
  (一)支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继续加大对石油化工、冶金有色、新型煤化工、装备制造、轻工食品产业的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建设,结合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平台,着力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成套装备,促进传统产业向信息化、集群化、绿色化、高端化、循环化发展,开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新产品,培育知名品牌。
  (二)引领新兴产业突破发展。
  加大科技创新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引领,打造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推进各领域新兴技术跨界创新,加快发现和培育新的产业爆发点,大力扶持新兴业态。
  (三)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加大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发展节水农业、设施农业、农机装备、循环农业、有机农业、智能农业,推动有机、绿色、无公害生产、加工、储运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发展理念和组织方式引入农业,创新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促进产业融合、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促进服务业融合创新。
  培育发展科技服务业。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统筹科技资源,完善政策环境,壮大市场主体,创新服务模式,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培育一批能力较强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和科技服务产业集群。推动科技服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具备条件的科技服务事业单位转制,开展市场化经营。加快科技服务业创新团队培养,推动科技服务机构牵头组建以技术、知识产权、标准为纽带,面向企业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服务联盟,开展协同创新。
  推进科技创新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支撑商业模式创新的现代服务技术,建设现代服务业技术支撑体系和平台,推动科技与文化、金融、物流、信息、旅游等服务业态的融合创新,发展工业设计、文化创意和相关产业。

  六、科技支撑和改善民生
  围绕科技脱贫、医疗保健、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等重大需求,加快一批共性关键技术突破和应用示范,实现科技的包容性、普惠性、个性化发展,为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改善民生福祉提供重要支撑。
  (一)科技脱贫技术集成示范。以提高贫困地区内生发展为动力,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带动人才、技术、信息、管理、资本等现代生产要素向贫困地区逆向流动,瞄准贫困县、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发展需求,依靠创新驱动,突出创业脱贫,营造双创环境,构建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的服务和培训,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引领。
  (二)普惠健康技术集成示范。围绕“健康甘肃”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中心,开发数字医疗、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技术,推进预防、医疗、康复、保健、养老社会服务网络化、定制化,发展一体化健康服务新模式,提升健康产业技术水平,为构建普惠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保障人口安全提供科技支撑。
  (三)生态环境技术集成示范。落实生态文明总体布局,通过集成创新和协同创新,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确保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发展和应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防灾减灾型、低碳发展型、生态适应型、公共安全型产业技术,发展生态服务业。支撑河西内陆河、中部沿黄、甘南高原、南部秦巴山、陇东陇中黄土高原综合治理生态安全工程。创新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机制,突破多污染源综合防控技术。
  (四)公共安全技术集成示范。围绕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国土安全等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加强公共安全科技领域的技术攻关,力争实现突发事件监测预警、防控、应急处置等关键技术的持续创新,提升公共安全核心技术与装备的自主研发与工程化能力,强化公共安全科技支撑。

  七、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环境
  围绕主体培育、平台建设、环境优化、开放合作、政策普惠等措施,集中政府资金和资源,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效率,坚持产业调整方向,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和基础技术产品的供给能力,为技术研发侧改革提供基础支撑,引导提升区域创新驱动能力。
  (一)构建产业协同创新体系。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应用为目的,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协同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创新链条,推动各领域新兴技术跨界创新,培育发展区域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围绕产业链需求部署创新链与资金链、布局创新项目,通过产学研联盟实现技术群体突破。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为核心,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和工业集中区,沿陇海-兰新-包兰-兰渝线优化布局、培育改造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建立创新特征明显、带动能力较强的产业创新集群。
  (二)提升创新平台建设水平。在基础前沿领域和新兴交叉学科领域,按照择优布局的原则,在高校和科研院所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扶持省内应用型大学积极创办国家重点实验室及省级重点实验室。结合技术创新工程实施,加强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在关键产业技术领域,结合区域特色和优势科技资源,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布局,形成涵盖科研仪器、科研设施、科学数据、科技文献、实验材料等科技资源的共享服务平台体系。建立健全共享服务平台运行绩效考核、后补助和管理监督机制。建立科技资源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科学数据汇交和共享机制,加强科技计划项目成果数据的汇交。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利用。深化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和管理,建立司法、行政、行业、企业、院所、高校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庭。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促进工程,在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参与有关国际标准的制定。搭建以企业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产业化实施平台,创新技术交易服务形式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立质押贷款、风险投资、上市、证券化等多层次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建立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制,鼓励省内外专利代理机构设立专利服务站。
  (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文化创意产业园、科技创新城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加快众创空间发展,建设服务实体经济的创业孵化体系,健全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金融体系,促进创客迅速成长。利用“互联网+”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四众”新模式。支持科研人员、高校师生以技术、专利等作价创办科技型企业或科技服务机构。落实国家各项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采购政策。
  (五)健全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加强与军工集团、军工科研院所、民营企业、创新联盟等各类主体的协同创新,共建军民两用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打造军工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发挥军工企业的人才和装备优势,提高地方企业军民两用技术的开发能力。加强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军民协同,强化对民用高技术转化应用的支持,促进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和成果双向转化应用。促进军民科技资源互动和开放共享,完善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和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军民科技创新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
  (六)改善四新经济发展环境。推进科技创新从技术维度的单一创新转向“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集成创新,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模式,主动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和“四新经济”特点,放宽对创新要素合理流动的诸多限制,用市场化、社会化机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培育企业家精神,发挥资本推力作用,鼓励支持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采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制造及电子商务等新的生产经营模式,发展新经济、新产能,不断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创新和经济转型。
  (七)持续加强应用基础研究。面向基础前沿,加大科技人员个人兴趣、自主选题的基础研究支持力度,鼓励非共识创新和变革性研究,探索新的学科生长点。推动学科均衡协调发展,统筹基础学科、传统学科、薄弱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布局。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提高应用基础研究投入的比重,完善多元化的应用基础研究投入体系。围绕我省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难点、焦点,超前部署一批具有战略性、前沿性的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
  (八)调整人才聚集发展机制。依托国家重大人才计划,围绕科技重大专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引进一批从事国际前沿科学技术研究、带动新兴学科发展、提升产业层次或填补产业空白的杰出科学家和研究团队。以通用性强、技术含量高、社会需求大的职业工种为重点,优先在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建立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为中心、辐射省内区域产业集群和科技示范区的“人才池”,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到企业挂职锻炼,并从教学考核、职称评定、知识培训、科研经费等方面对创新创业人员给予倾斜支持。
  (九)深化科技开放合作机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培育技术转移机构,促进国际科技合作向纵深发展。强化与国际组织科技创新对话,鼓励企业引进更多的创新成果在省内实现产业化。深化部省会商合作机制,强化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验区、高新区)的密切合作,积极开展与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东西区域合作,共建技术转移中心和产业创新园,加强企业合作对接。加强区域间和省级院校科技合作,实施双边与多边的科技经济合作项目,共同建设技术转移中心和产业创新园,推动一批创新研究机构及重大技术项目落户甘肃。
  (十)提高科学普及普惠水平。加强科普基础设施的系统布局,推进科普示范基地和特色科普基地建设,提升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构建科普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创新科普传播形式,提升科普讲解水平,出版科普专著译著,增强科学体验效果,满足公众科普信息需求。推进科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科普资源公共服务机制,形成公共性、集聚化的科普资源开发利用格局,培育一批第三方科普专业机构,培养科普专业人才。集成科普信息资源,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科普功能,鼓励对公众开放展览,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完善包容创新的文化环境,倡导敢为人先、勇于冒尖、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

  八、推进重点领域重大改革
  围绕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改善成果转化侧的质量和结构,提高科技需求侧的活力和动力,减少技术研发侧的供给抑制。意识上增强创新自信、行动上聚焦科技供给、组织上发挥建制优势、操作上实施工程举措、人才上坚持分类指导,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振经济持续增长动力。
  (一)改革科技计划体系。改革科技计划管理流程和组织模式,建立和完善涵盖科技计划实施全流程的管理制度体系。参照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建立以需求导向、绩效导向为目标的新型科技计划管理体制。以构建科技计划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为基础,实施新的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方式,将现有科技计划整合为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基地与人才计划、知识产权计划五大类科技计划,结合全省发展战略需求,动态增设若干专项(基金)。建立科技计划管理联席会议运行机制,加强科技计划管理和重大事项统筹协调。依托现有科技服务事业单位,遴选、改造、组建一批运行公开透明、制度健全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
  (二)改革研发组织体系。发挥科研院所和高校创新主力军作用,加快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和创新绩效评价制度,落实和扩大科研院所法人自主权。加快省属科研院所资源整合,坚持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和股份制改革方向,加快建设特色高水平科研院所。强化区域内高校科研合作、学术交流和资源开放共享,开展面向市场需求的应用技术研发,统筹推进高校教育创新、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开放创新和文化创新,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善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核心的技术研发、资源共享和成果转化组织模式,创新产学研结合机制,形成从产品确定研发、从企业确定创新、从产业确定集群、从产业链确定创新链的科技供给倒逼机制。培育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形成跨界跨域研发服务网络,推进科技中介机构市场化运作。
  (三)改革企业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入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培育工程,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深入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服务链融合发展。健全符合科技创新的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行国有企业引进职业经理人和创新团队机制,探索建立更加符合科技创新、鼓励战略投资的国有企业领导人任期制度。健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实施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培育壮大企业内部众创,积极培育创客文化,拓展创新领域和能力。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实现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积极引导国有资本从产能过剩行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提升有效供给,创造有效需求。鼓励非公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安全退出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完善和落实激励企业创新的普惠性政策,建立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机制、合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加快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重大科技成果应用。支持重要公共产品、重要民生等领域的核心骨干企业在保持相对控股的基础上,通过合资合作,打造一批体制新、机制活、优势明显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四)改革评估评价模式。改革创新评估评价机制,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推行第三方评价,由政府评估评价为主向社会评估评价为主转变,逐步减少政府为主的评估评价活动,探索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规范发展第三方评估机构和知识产权专业估值机构。发布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能力评估指导意见,完善政府资助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对从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等不同活动的人员建立全学科分类创新评价制度体系。完善科技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和方式,增加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尤其是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资助重点向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倾斜。完善科研信用管理制度,建立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和责任倒查制度。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革完善国有企业评价机制,把研发投入和创新绩效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五)改革科技投入方式。健全竞争性经费与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强化财政对公共科技活动的投入保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和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符合科研规律和科技企业发展的科技创新项目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改革研发支出核算方法,完善激励企业研发的普惠性政策,引导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加大财政资金支持众智、众包、众扶、众筹等创新创业融资平台和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源头,引导省级财政企业扶持资金进行基金化转型,引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不同种类的功能型基金群,鼓励和支持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及省内各市县参股设立子基金。开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质押融资。加快发展科技保险,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完善专利保险服务机制。鼓励商业银行组建科技支(分)行,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及融资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创新投贷结合方式,探索银行与创投机构间多渠道融资模式。
  (六)改革成果转化机制。深入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和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研院所和高校中,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尽快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完善职务发明、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建立促进国有企业创新的激励制度,对国有企业在创新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发布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目录,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鼓励以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加强技术转移。
  (七)改革创新治理机制。打破创新单元独立发展状态,提高创新体系建制化发展的整体效能,构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大科研体制。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和政府导向机制,进一步减少对市场的行政干预,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最大限度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加大效能建设力度,建立和完善政府创新管理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建立部门科技创新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战略规划、政策制定、环境营造、公共服务的统筹协调,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建立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机制,发挥好科技界和智库对创新决策的支撑作用。加快创新调查、科技报告、科技评价制度建设,大幅度提高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建立专业机构管理项目机制。支持研究机构自主布局基础研究科研项目,在基础研究领域建立包容和支持“非共识”创新项目的制度。建立创新治理的社会参与机制,增强企业家在创新决策体系中的话语权,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基金会、科技社团等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

  九、保障机制
  为有力推进规划顺利实施,围绕科技发展部署,加强实施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形成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与制度保障,全面构建和完善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一)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党对创新驱动发展的领导,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强化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
  (二)强化组织实施。做好组织协调服务,把落实各项任务、增强持续创新能力、促进产业提质增效真正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形成系统、全面、可持续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协调决策机构,从组织领导、监督检查、配套衔接等方面,形成规划实施的有力保障。各市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将规划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年度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规划提出的发展指标、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作为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市州,明确责任和进度要求,确保实施落实。改进考评机制,加强激励约束,定期检查、督促落实。
  (三)做好规划衔接。加强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发展规划(2015-2020年)》以及地方城市规划、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保规划等的密切衔接。各科技管理部门强化规划意识,提高规划实施水平,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主导作用和统筹作用,以本规划目标和任务为指导,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与衔接,使其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制度创新、空间布局、时序安排等方面协调一致,强化对本规划的支撑,确保规划整体性和协调性。
  (四)加强评估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阶段总结,每半年进行1次检查通报,每年进行1次评估,适时开展经验总结与推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推进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规划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等重大项目,优先纳入“3341”项目工程。完善符合规划特点的统计指标与体系,纳入统计规范联网直报系统,每年发布《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开展创新图谱编制、技术预警预测。建设储备项目库与人才库,保障规划目标的完成。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方共同实施规划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科技计划改革。强化规划指引下的计划执行制度,进一步完善“权责明确、定位清晰、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科技计划体系,依靠现代化信息平台和制度体系建设,推进科技计划管理的公正、公开、公平和高效。充分利用绩效考评、信用管理、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与监理、监察审计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健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监督规范。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监督的运行机制。完善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形成机制和储备制度。健全科技项目管理的法人责任制,实施科技项目公平竞争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六)政策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制定发布相关政策法规,明确规划实施主体和各职能部门法定职责。优化区域间协调联动和资源配置机制,规范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结合、土地利用、人才激励、开放合作等法律行为,推动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落到实处,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等。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培育知识产权运维和管理体系,健全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侵权惩治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规划符合性审查机制,科技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措施的部署实施,要与规划任务内容对接并进行审查。建立高效的法治监督与保障体系,确保规划在开始实施阶段即纳入法制化轨道,促进和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和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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