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现状与挑战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办学规模持续扩大,进入了大众化发展阶段,与“十一五”末相比,在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优化布局结构、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高校45所(名单见附件),其中:本科院校17所、高职高专院校23所、独立学院5所,实现了“一地(市、州)一校”的目标(详见图1(略));在校生66.68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2%,提高10个百分点;高考录取率为78%,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高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截至2015年底,全省高校占地面积4.12万亩,新增0.78万亩;教学行政用房面积610.99万平方米,新增160.82万平方米,校均13.5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39.06亿元,新增103.01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49.58亿元;图书总量达3516.05万册(详见表1)。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和省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分别达到1.2万元和1万元。化解高校债务70.75亿元。
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十二五”期间,4所专科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4所学院更名为大学,5所高职院校进入“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行列,10所本科高校获得国家“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资格。新增本科专业布点216个,专业布点总数达76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6个,涵盖10大学科门类。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8个,涵盖除军事学以外的12个学科门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型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型31个。建成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45个。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比例接近1?5∶1。建成国家级高职示范(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20个、高等职业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建设专业42个。组建省级行业性高等职业教育集团11个。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由2012年的53%上升到2015年的60%以上。
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截至2015年底,全省高校年度到账科研经费81279万元。承担国家级项目674项、省部级项目656项、横向项目2072项。授权专利711项,科研获奖533项,新增行业标准数23项,建成国家级大学科技园3个。全省高校拥有省厅级以上科研平台289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实验室5个、教育部科研平台27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6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5个,省级精准扶贫新型智库5个。建成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0个。
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截至2015年底,全省高校新增专任教师5815人,教师总数达到26576名。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3075名,占教师总数的11.6%;副高级职称教师8321名,占31.3%;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840名,占14.4%(详见表2)。2015年我省高校拥有两院院士12人、千人计划10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9人、教育部长江学者27人、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1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69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教学名师130人。
二、存在问题
我省高等教育在取得重大成绩的同时,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依然显著:高校布局结构还不尽合理,高校总数少、本科院校少、高水平大学少、民办院校少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学科专业布局还不能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有效机制还没有形成,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程度不高;以管办评分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尚未形成,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尚不完善,办学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教师数量不足,高端拔尖人才数量偏少;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生均占地面积、教学用房等办学指标低于全国地方院校平均水平。
三、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准确把握、积极应对。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全省高等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目标,寄予了新期待。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要求高校必须自觉把服务脱贫作为提高服务社会能力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科技扶贫、智力扶贫、产业扶贫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大力培育富民产业,加大贫困地区急需人才培养的力度,促进更多高校教师直接为基层提供有效服务。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全省高等教育发展带来了新契机,提出了新要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高校主动发挥科技创新生力军作用,瞄准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和战略前沿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究,推动高校科技园区建设,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大力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
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全省高等教育发展提供了新动力,明确了新任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高校主动对接产业行业需求,优化调整人才培养结构,主动与国家“五位一体”和“四化同步”发展的新要求贴紧靠实,实现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
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为全省高等教育发展拓展了新空间,提出了新使命。落实“一带一路”战略,着力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打造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品牌,要求高校加大对内引进和对外开放办学力度,提升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扩大留学生培养规模,提高甘肃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
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为全省高等教育发展注入新活力,提出新挑战。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要求政府改变对高校的管理方式,提升高校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激发高校办学活力,紧紧抓住国家统筹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重大机遇,突出高校办学优势和特色,增强高校和学科国际竞争力。
第二章 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密围绕全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以及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以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目标,加快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科技支撑、文化引领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提高质量、内涵发展。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充分发挥高校的办学功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科技体制创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推动高等教育由规模扩张向内涵发展转变。
(二)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积极吸收借鉴高等教育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致力探索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思维、新模式、新路径,立足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推进政府宏观引导、高校自主办学、社会多方参与、市场有效调节的现代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以制度创新加快发展高等教育。
(三)稳定规模、健康发展。科学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保持省内高等教育规模的相对稳定,有序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快发展民办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集中财力改善办学条件,夯实办学基础,提升办学能力,促进高等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四)优化结构、协调发展。主动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调整高等学校类型、层次和区域结构布局,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紧紧把握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趋势,加大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力度,加大应用型大学的转型力度,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五)突出特色、开放发展。立足学科专业集聚,突出特色优势,探索建立高校分类管理、分类评估体系,引导高校进一步明晰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促进错位竞争、特色办学和多样化发展,在不同领域内追求卓越、争创一流。抢抓“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机遇,充分发挥“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的作用,加快推进我省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拓展新领域,做出新贡献。
三、总体目标
依据全省《规划纲要》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着力优化结构、强化基础、提高质量、突出特色,力争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特色、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进入西部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行列。
——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规模稳步扩大。基本办学条件和生师比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在校学生达到7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以上。
——学科建设特色鲜明,结构不断优化。学科专业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分类建成一批在全国同层次、同类型高校中特色突出、核心竞争力显著的学校、学科和专业。到2020年,国内领先水平学科达到3—5个,进入全国10强的学科达到20个,重点培育和建设优势学科100个。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支撑能力全面提升。充分发挥高校在全省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创新基础建设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创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2020年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达到4—5所和6—7所,建立符合我省发展需要的产业技术创新基地100个,形成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
——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扩大。适应时代要求和发展实际,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优化高校布局结构,合理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探索高校与产业部门、企业产学研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依托“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平台,推进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教育合作交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扩大留学生教育规模。力争到2020年国家公派留学生规模达到1500人,来甘留学生规模达到3000人。
第三章 任务与要求
一、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一)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本科教育,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有机衔接机制。制定高等教育布局方案,加强对高等学校发展定位的宏观指导,统筹全省高等院校设置和布局,按照学科门类和主体功能差异对我省高校类型进行合理划分,建立与高校分类相配套、以办学绩效为导向、适应高校分类发展的人财物等办学资源配置机制,引导每所高校准确定位、特色发展,在各自领域追求卓越、争创一流。支持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高等教育发展。
(二)实施分类管理和分类建设。制定高校分类管理和分类建设办法。大力支持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继续提升高校基础能力。推动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的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院校转型发展,形成一批办学特色明显、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定位准确、支撑地方产业发展能力强的应用型高校。积极做好独立学院转设工作,加快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加快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
(三)打通中高职一体化教育通道。打通从中职到高职、本科和研究生的升学通道,形成初中起点中高职“五年一贯制”、中职“3+4”升本科、高职“3+2”升本科等多种形式的贯通培养模式。推行应用型本科院校面向高等职业院校、中职院校自主招生制度。发挥职教集团在中高职衔接、校企合作、资源共享、产学研结合及职业院校教学指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健全高等职业教育体系。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围绕提升“五大传统产业集群”和打造“五大新兴产业集群”,健全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区域布局。制订高等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协调各级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与目录管理。加快制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统筹高等职业教育与企业、行业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构建政府主导型的职教集团运行机制。科学设置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鼓励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施“高等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和“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支持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发展成为国内一流院校。
(五)调整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加大学科布局调整力度,大力发展工农医等应用学科。积极整合各种优势资源,推动与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专业预警、退出及统筹监管机制。支持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相关规定,自主设置和调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试行高校自行审核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新建1—2所博士学位授权高校,3—5所专业硕士学位授权高校;增列10个左右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0个左右硕士学位授权点。
(六)推进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充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作用,择优选择在国内权威机构学科评估中实力较强的学科,扶优扶强,重点建设。制定《甘肃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方案》,统筹重点建设一批契合区域发展、比较优势明显、服务社会成效显著的优势特色学科(群)。建立学科评价指标体系和同行评议制度,加强高校学科建设评估力度。建立财政投入和学科建设绩效挂钩的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到2020年,进入全国10强学科达到20个左右,建设品牌专业集群100个。
二、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七)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党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委领导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中国化话语体系建设,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科(院)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融入高等教育全过程。落实中央有关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要求,加大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力度,大力提高全员育人的实效性。加强高校政治思想教育阵地管理,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壮大高校主流思想舆论。
(八)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突出社会责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为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大力加强美育、体育和人文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完善课程结构,构建通识课程、专业课程、职业课程一体化的课程体系。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吸收行业企业参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根据不同类型专业课程特点,科学制定课程标准,加强教材建设。以突出实践教学为重点,优化人才培养环节;以能力评价为重点,改进学业考核办法。
(九)深化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完善“卓越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以实践教学为重点的教学管理模式。深化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改革,积极开展跨校选课、学生交换和主辅修教育等多种方式的合作育人。在一定条件机制下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教育间学分转换机制,不断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十)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构建形成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建成一批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改革教学方法、评价方式和学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和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鼓励教师对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指导。坚持政府推动,加强市场引导,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高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推进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建设”、“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等计划,完善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521工程”,到2020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别达到500项、2000项和10000项。
(十一)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深化学术型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课程体系与培养方案,提高学术型研究生培养质量。大力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探索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律的办学管理体制和培养模式。加快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省级示范基地,推行“双导师制”。加强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和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评价、督导工作,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十二)完善教学质量监督保障体系。健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保证教学工作的有序运行。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高职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提高教学质量。实施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教学质量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发布制度,构建国家、省、校三级质量监控体系。完善省内各类型高校的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评估的科学化水平。完善“五位一体”(自我评估、院校评估、专业认证与评估、国际评估、教学状态常态监测)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制度、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新建院校首届毕业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制度。
三、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十三)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改革。完善高校创办科技实体的相关制度,鼓励高校创建大学科技园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破除高校教师到企业兼职进行科学研究的体制障碍,促进人才在高校和企业间的合理流动,积极培育扶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认定标准,建立科学的应用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完善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加大对重大原创性、标志性成果的奖励力度,逐步实现科研发展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的转变。
(十四)加强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依托高等学校各级各类创新平台,结合优势特色学科,汇聚高端科研人才,凝练专业研究方向,打造科技创新团队,形成协同创新、持续创新的长效机制。鼓励支持专家学者独立开展自由研究,大力提升高等学校的原始创新能力。实施高校新型智库建设计划,重点建设20个左右高水平智库,提高高校科学研究能力和决策服务水平。力争“十三五”期间,在科研经费、获批项目、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授权专利、交流合作等方面比“十二五”时期有较大增长,公办本科高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基地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独立学院和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达到1000平方米。
(十五)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有效促进创新要素聚集、融合和贯通,推动高校成为我省行业产业技术发展的研发转化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提升陇原软实力、影响力的主要阵地。组建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要技术依托的研发团队100个。加强高校科技孵化平台建设,建设100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发展若干以大学生创业创新俱乐部、大学生创业场、创业沙龙为代表的创业苗圃。
(十六)精准服务甘肃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高校在精准扶贫中的科技推广、产业培育、人员培训等重要作用。主动服务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鼓励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合作,每年从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选聘100名企业技术人员担任高校研究生导师,着力提升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主动服务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充分发挥高校在文化保护、传承、展示、创新和利用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甘肃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在兰州新区设立省外大学和高端人才创业创新示范园。
四、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
(十七)大力推进国际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探索和完善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交流,建立多层次、多模式的校际交流合作体系。加大高校骨干教师海外研修、邀请世界知名学者来甘合作研究力度。积极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为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服务。依托“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平台,构建“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共同体。推进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文化教育合作交流,加大相关人才的培养。充分利用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平台,展示高校文化研究与建设成果,提高甘肃文化和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十八)推进中外合作办学。贯彻实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积极引进国(境)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联合办学、合作举办高水平的职业教育机构。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我省有实力、有特色的高校到国(境)外办学,探索国(境)外办学的有效途径。
(十九)扩大留学教育规模。设立甘肃省丝绸之路专项奖学金,争取“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支持,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质生源来甘学习。扩大国家公派留学规模,青年骨干学科带头人公派出国研修人数达到100名。支持和推动兰州大学建立出国留学行前培训基地。开辟多种渠道,鼓励自费出国留学。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宣传工作,健全来甘留学制度,打造面向国际学生的品牌专业精品课程、增设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吸引更多外国学生来甘留学。加强留学中介监管,规范留学服务市场,促进自费留学有序健康发展。
五、推进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支撑人力资源强省战略
(二十)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引导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大力加强高校学风建设,健全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机制。推进教师绩效评价体系改革,健全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制度。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切实提高高校教师在立德树人中的师表示范作用。落实国家规定的生师比标准,配齐高校教师。加强以中青年教师为重点的教师培训工作,加快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切实提高高校教师专业化水平。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高校教师整体实力。提高教师团队意识,加强教学、学科、研发等团队建设。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到2020年,新建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4—6个,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0%。
(二十一)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将高校高层次队伍建设纳入全省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和管理。加大“飞天学者和创新团队计划”、“中青年骨干教师扶持计划”、“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等省级人才项目实施力度,增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支持和鼓励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力争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等标志性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数量有较大提高。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有效办法和途径,稳定高层次人才队伍。到2020年,新增领军人才100名左右,每年培训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分别为50名、500名、1000名,高水平创新团队15个左右。
六、推进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高等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十二)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制订《甘肃省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高等教育信息平台建设。构建高校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控体系,增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推进信息系统集成和整合,建立高等教育大数据,实现全省高校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形成广覆盖、多层次、多终端的教育信息化服务体系。
(二十三)建成数字化智慧校园。加强“互联网+管理”建设,实现高校管理的智能化。加强“互联网+教学”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的深度融合,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现代化。加强“互联网+科研”建设,提高科学研究的效率和效能。加强“互联网+服务”建设,创新高校服务社会的方式,拓展服务空间、领域,提高服务能力。加快省级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省内校际间网络资源的共享。
七、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二十四)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制定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相关政策,进一步理顺政府和高校的责权利关系,探索政府对高校“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原则上凡是学校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一律下放到学校。积极培育社会参与和市场导向机制,培植教育评估、信息服务等中介组织。建立重大教育政策决策的调查研究、咨询论证、社会听证、社会公示及监督问责制度,推进教育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鼓励现有公办高校进行办学体制、投融资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探索和试验。
(二十五)加强高校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为重点,健全学术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进大学理事会建设,完善社会参与高校管理的机制。加强教代会、学代会建设,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坚持依法治校,推进大学章程的建设与实施,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加强高校领导干部选拔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的治校能力与管理水平。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为核心内容的有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二十六)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高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政府依法监督、符合高校实际、学校自主用人的人事管理制度。完善合同制管理,推进人事代理制度改革,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管理转变。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保障高校按规定程序自主进行教师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
(二十七)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的高考招生模式。深化高考内容改革,科学设计命题内容,改进评分方式。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进高考投档录取模式,完善本专科文理类各批次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制度。实行适合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发展的分类指导、分层管理的招生考试制度。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二十八)推进高校财政拨款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分类评估、绩效拨款的投入机制,推动高校财政拨款由投入型向绩效型转变。完善高校综合定额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分级分类拨款标准。积极探索民办高校公共财政扶持方式的改革。实行高校财务总监派出制度,加强政府审计和监督。积极探索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体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高校建设与发展,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投融资体制。强化高校财务制度建设,完善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
(二十九)全面加强高校后勤建设。强化成本与质量意识,充分发挥市场在服务保障和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建立考核与服务标准,完善监管制度,形成完备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以承包经营、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公办民助等为主要方式,逐步精简机构,消化人员存量,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
(三十)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根据综合改革的需要,分类确定2—3所高校,先行开展相关改革的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积极探索构建各级各类高校进行教育综合改革的有效模式和运行机制。
第四章 重点工程
一、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程
重点支持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鼓励行业部门、企业、科研院所从人才培养、项目合作和经费投入等方面积极参与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30—50个学术水平较高、优势特色明显、服务能力强的一流学科,其中5—10个学科达到国际国内一流水平;15个左右学科领域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2—3个学科领域能够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或5个左右学科进入教育部学科评估排名前10%,3—5所院校进入国际国内同类院校高水平行列,全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二、高校软实力提升工程
支持甘肃政法学院等1—2所高校更名大学;支持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等1—2所专科(高职)层次院校在符合政策、具备条件时改建为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3—5所高职院校转型发展。统筹引导具备条件的市州举办高职学院,支持民办高职院校设置、建设和发展,支持条件成熟的独立学院转设成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高校要着力解决债务问题,防范财务风险。加强与区域外知名高校的合作交流力度。鼓励支持省内高校与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内高水平大学开展省部共建、省校合作、对口支援活动。
三、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转型建设工程
引导和支持2000年以来的新升本院校和独立学院向应用技术型转型,重点支持理工科院校转型发展,形成一批办学特色鲜明、以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支撑地方产业发展能力强的应用技术型高校,探索出一条具有区域特色的应用技术型高校发展之路。积极鼓励有条件的本科院校部分专业(专业群)转型发展。
四、高校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有效整合省内外创新资源,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建设30个左右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创建2—3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推动高校已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提质增效,继续实施“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计划”,新增3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0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力争建成2—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5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3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实施大学科技创新园提质扩容行动,支持鼓励高校和高职院校建设大学科技园。实施“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探索建立文化传承创新的新模式,为建设文化强省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五、高等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夯实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基础,改善教学实训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办出特色。围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高等职业院校基本实践教学能力,以校企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设施为重点,支持高等职业院校改善基本办学和实习实训条件。力争高校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教学科研用房、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师比等五项主要办学指标达到部颁标准。全面完成校园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章 组织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由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大对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经费保障、院校布局、学科专业设置、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的统筹力度。优化各部门教育管理职责权限和管理流程,强化教育政策的协调配套。充分发挥甘肃省高等教育发展咨询委员会在制定规划、完善制度、实施项目中的智库作用,增强改革与发展的科学性。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积极推进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要求,完善高教系统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监督体制。
二、保障经费投入
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生均定额拨款,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的投入。积极推进高校财务制度改革,鼓励高校多渠道融资,形成政府投入、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学校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投入良性机制。
三、扩大省外高校在甘招生规模
在稳定省内高校办学规模的前提下,加强与省外高校的联系,扩大省外本科高校及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在甘招生规模,保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和高考录取率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使省内有限投入切实用于提高高校办学实力,切实改变“边投入、边扩张、边欠账”的不良循环状况。
四、加强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校园安全管理与防范水平。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校园风险的管控水平。加强学校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格局。
五、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
教育部门要建立适应省情的规划实施质量标准,把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度、对人力资源强省建设的贡献度、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实施效果的重要标准之一。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要按年度把规划实施情况定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政府应鼓励社会组织、专门机构和公众积极参与规划实施效果的监测评估。开展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督促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