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委:
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实施《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工信部电子司要求,我委组织开展全省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工信委负责本地区锂离子电池行业企业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并按照《规范条件》的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
二、各市、州工信委要对相关工作加强协调、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本地区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实施管理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情况,要及时与省工信委沟通。
三、2016年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日,请各市、州工信委在截止日期前将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的申请材料及核实意见(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报送省工信委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网上填报系统同步提交材料(工信部在线申报网址www.ldchy.cn)。
《规范条件》、《规范申报书》和《暂行办法》可在省工信委网站(www.gsec.gov.cn电子软件处子站下载)
联系人:薛 峰 电话(传真):0931-4609179
电子邮箱:gsgxwxf@163.com
附件:1: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3、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