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项目建设,我委决定对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十二五”以来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市、县、乡三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
二、检查重点
本次重点检查项目完成情况、开工建设情况、资金使用和到位情况,存在问题、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意见建议。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自查工作由你们负责组织,抽查工作由我委根据各市州自查总结情况,挑选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四、有关要求
1、请按照项目检查范围,认真部署和组织检查,逐一梳理项目进展情况,认真编写自查总结报告(附件1)和____市(州)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执行情况表(附件2),由委主任审核签字后,于1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相关电子版。
2、请高度重视本次项目检查工作,指派专人负责,项目自查要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对项目单位反映的问题和困难,要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后提出解决办法。
3、结合本次检查,重点促进项目进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要求,力求2014年安排项目今年建成;2015年安排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形成一定的工作量。
此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请定期报送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及投资完成情况的通知》(发改电﹝2015﹞609号)文件要求,请相关市(州)务必于2015年11月8日、12月8日和2016年1月8日前,提供本地截止到10月31日、11月30日、12月31日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开工及投资完成情况(详见附件3)。
联系人:陈务军 联系电话:0931-4609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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