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省级以上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工作,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15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议计划报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报送范围
全省国家级开发区及省级开发区。
二、资金安排
本次安排的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为一次性补助,主要用于促进开发区加快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
三、项目报送材料
1、市州发展改革委资金申请报告,2015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表(见附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四、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求
资金申请报告应简明扼要说明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与目标,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周期与进度安排,投资估算与分享投资构成,资金筹措方案与使用计划,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五、有关要求
1、请有关市州发展改革委接到通知后,尽快做好本地区申请2015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申报项目必须是当年能开工建设项目。
2、对在2014年度开发区工作考核中名次较上年有较大下滑和名次靠后的开发区本次计划不予安排补助资金。
3、对未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一站式”服务体系不达标的开发区本次计划不予安排补助资金。
4、请有关市州发展改革委将辖区内各开发区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整理汇总,于6月3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地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