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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循环经济推进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2-25 11:43:56
甘循环领办〔2012〕 1 号
 
 
关于认真做好循环经济推进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为全面掌握今年以来各市州和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进展情况,加大推进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3341”项目工程总体要求,着力打造以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为重点的经济战略平台,现就做好循环经济推进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总结,查找不足,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循环经济发展打好基础
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甘办发〔2012〕8号)和《甘肃省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协调推进工作规划》(甘办发〔2012〕12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各自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对截止目前循环经济推进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
各市州总结重点为:循环经济基地、园区改造、产业链、骨干企业、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等五大载体打造情况,六大重点领域、十三项重点工程的实施情况;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循环型农业、工业和社会体系建设情况;国家和省上相关配套政策的对接落实情况;配套措施和技术支撑体系的建立情况以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各项目标任务的安排部署和完成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长效机制,是否制定科学的规划或方案指导本地区循环经济发展等。
各部门总结重点为:围绕完成本部门各项目标任务所采取的各项措施,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有关企业总结重点为: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产业链打造等。
对当前和今后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对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领导小组及时汇报。同时,积极向领导小组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更好的促进全省循环经济发展。请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在围绕上述几个方面进行系统总结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于11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认真做好专项督查前期准备工作
为推动全省发展循环经济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更好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将于11月下旬组织若干督查组赴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就自查总结的重点内容,具体措施、安排部署、衔接协调等有关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记录,循环经济项目谋划、实施情况及资金申请和支持情况等方面,采取听取汇报、文件资料核查及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督查。请各市州、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摸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循环经济推进情况,认真做好督查各项前期工作和材料准备。专项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紧盯目标,靠实责任,做好2013年工作安排
各市州政府、省直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在做好自查总结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各自任务分工和2013年发展目标,分解任务,细化分工,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处室)及相关责任人,倒排时间进度,制定年度计划,逐级抓好组织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要强化五大载体打造,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基地建设,抓紧推进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着重培养横向关联配套、纵向延伸拓展的产业链条,促进示范企业从数量和质量上的提升,切实抓好项目的筛选、组织申报和实施;二要完善细化落实配套措施和支撑体系,重点建立统计考核评价体系;三要深化宣传培训,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宣传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学校、党校等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循环经济专题讲座。
四、及时报送信息月报
为了及时掌握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循环经济推进工作进展,领导小组建立了循环经济工作月报制度和简报制度(月刊),请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从2013年1月份开始报送循环经济工作月报信息,每月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上月最新进展情况。内容要求简明扼要,以逐条形式重点报送围绕任务分工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选择内容新颖、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内容在循环经济工作简报刊出。
 
联 系 人: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魏成金
电    话:0931-4609198 
传    真:0931-8732611
邮    箱:gsxhjj@163.com
 
 
省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协调推进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2年11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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